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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而需要带上的申办材料有: ...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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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的单亲妈妈也可以为孩子上户口,只需要在进行户籍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与孩子的亲子鉴定证明就可以了。如果是离异的单亲妈妈,想要将孩子从前夫的户口处,迁移至自己的户口名下的,就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供离婚证以及双方与孩子的原户口本。具体来说,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单亲妈妈需要准备下列的资料:1、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母亲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在住所地派出所的调查证明。需要注意的是,亲子鉴定证明也能具有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同等的效力,但是必须是公安机关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实现同等的证明效力。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户口申报 第一节出生申报 第二十三条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无法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提交出生住院记录、入学记录等相关证明,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出生申报登记,发现超计划生育情形的,应当将超计划生育情况通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你们的情况可以的。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一般花不了多长时间即可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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