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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凭证。离开这个城市,不回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领取你的保险证明书。证明书主要记录三个重要信息:一是当地加入保...
转移所需材料: 1、缴费职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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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户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农保管理机构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乡(镇)农保管理机构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县级管理机构。县级管理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后,要确认其转移资格,进而对amp;q ot;缴费记录卡amp;q ot;进行核实,并向迁入县(市)发要求转入保险对象的函件。待迁入县(市)复函同意办理转移手续后,要及时将转移者的保险金本息,按规定的计算标准进行核算,转入迁入的县级农保管理机构。转移者的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缴费记录卡也要随之转到保险对象将迁入的缴费单位。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限制,或者因年老失去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保险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他们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及程序: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异地就业的,应当首先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异地就业参保后,可以直接或通过工作单位向异地参保所属区县社保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出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当联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资金转移手续。转移接续手续完成后,社保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通知转移接续工作已经完成。
(1)企业参保人员转入1。缴费单位提供转入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2。近期工资支付表或核定表3。职工从外地转移到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清单转移清单应明确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分年度注明每月缴费基数。4、并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二)企业参保人员转出1、职工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注明基金开户银行及账户)2、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减少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三)个人参保人员转移1、单位接收函(需注明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开户银行)2、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复印件2份(由用人单位提供)3、劳动保障手册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原件及复印件注:转入单位就业涉及重复缴费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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