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

2022-03-11
第三章民间借贷第十二条企业、个人相互之间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民间资金借贷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出借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视同相应核减其本金数额。出借人不得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者吸收他人资金转贷牟利,不得对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利息部分计算复利。第十三条民间借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委托的民间融资行业服务机构备案:(一)单笔借款金额三百万元以上的;(二)累计借款金额一千万元以上的;(三)单笔借款金额二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者累计借款金额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一千万元,且涉及的出借人累计三十人以上的。按照前款规定不需要报送备案的,借款人可以自愿报送备案;借款人也可以就还款情况报送备案。鼓励出借人就出借情况报送备案。第十四条民间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第十五条民间借贷合同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依法办理公证。当事人持民间借贷合同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