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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用,如果当事人(超生对象)在未申报户口前,已经死亡了,就不存在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了,当然也就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了。二,社会抚养费: 1...
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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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孩子前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比如准生证,没这个东西你到哪家医院都不会接收你。还有一孩生育证明,出生证明等等相关的手续,因为你的孩子一旦生下来是要落户的,建议你去问一下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把你的情况说明一下,相信有不少你这样的女士会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街道肯定对这样的女士生育问题有种说法的,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上法律虽然没有具体化,但是各省市和地方的有关计划生育法规是很具体的。首先有一点要证实的是自己怀孕是否符合政策,也就是说领到准生证没有?其二离婚前是否已婚生子女?其三,此次受孕的对象是否也有已婚生子女? 如果说这三条都涉及了,其结果必需要受到两种惩罚:一,强行引,流产。如果孩子生下来了,还要承担社会抚养费。二,将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罚款)。
未婚生育违法,可能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国家是在2016年实行新的计生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在这之前生育二孩,只要事先没有办理二孩准生证,都属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当事人需交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当年已经接受了处罚,交纳过社会抚养费,就不会再因为这件事情交纳罚款。《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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