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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必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死亡亲属接受过医...
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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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不是。如果满足以下几种情况,医疗事故争议无需鉴定:(I)医患双方对医疗事实过程和医疗事故等级认识一致;(2)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明显,损害后果简单确切,无需技术鉴别;(3)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双方协商认定的医疗事故事实和等级符合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4)当事人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只就争议赔偿数额申请进行调解。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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