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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型土地承包政策在根本上并没有改变原有承包期限中的规定,换而言之,村委会将依旧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全村土地平均分配秩序。农民原有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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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土地承包合同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手中的手续当面询问律师,如果需要律师帮助,能够联系我。我国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这件事是真的吗的回答如上
关于关于土地承包权在续加30年如下:“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由于每个地区开始实行的时间不同,所以开始计算的时间也不同。最早开始的土地承包大体是从1982年下户,1978~1988年左右开始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一共有三轮: 第一轮:从1978年开始,承包期15年,最早的1933年到期。 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2023年到期,个别地区由于晚几年开始才开始承包,会晚几年才到期,最晚2027年。 第三轮: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最早是从2023年开始,2053年到期。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安排,反映广大农民的期盼,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农民既可以沉下心来搞生产,又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还可以安心进城务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也更稳定,可以放心投入,扩大生产,改善农田设施条件,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以下是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权延长30年的内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概算。 从以上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主要是采用的两个征地补偿标准:第一个是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第二个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两个标准,您知道吗?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从以上两种征地补偿标准中,我们都可以发现,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围绕土地类型(被征收的土地是属于耕地、林地还是荒地)、产值这两个核心因素来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考虑的因素更多,统一年产值标准因素略少。但是不管哪一种征地补偿标准,都没有把土地的承包期限列为影响农村土地征收标准的因素,可见,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并不意味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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