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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是: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
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相关法规: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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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近几年来,我国失业人员比重不断增加,失业保险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你知道失业保险实际上还有领取期限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2年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超过3年不满4年,可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4、累计缴费时间超过4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
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时需要携带:1.本人身份证明;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现场再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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