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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遗嘱的一般写法是:立遗嘱的目的、财产的具体处理、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等...
第 1、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 2、必须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第 3、遗嘱中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自己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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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立遗嘱人:男(女)年月日出生,地址:身份证号码:。 我是坐落在石家庄市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我年事已高,现于我头脑清醒之时,我自愿订立遗嘱如下: 在我去世之后,将坐落在石家庄市房产全部留给(身份证号码为:)所有。 以上所立遗嘱为我的真实意愿。 立遗嘱人: 年月日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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