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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
个人伪造房屋租赁合同违法。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未经所有权人追认,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伪造房屋租赁合同,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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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据分析,这些案外人据以提出异议的“租赁关系”大多具有租赁合同落款日期在设定抵押或法院查封之前;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约定最长租赁年限;声称租金已一次性付清;出租人和承租人关系特殊等特点。 大量租赁关系虽然存疑,但法院囿于力量和手段所限,难以彻底查处,也无法从证据、法律上作出否定,只得“带租拍卖”,很大程度上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及时有效实现。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以罚款;(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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