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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山东省工伤保险政策及青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青岛企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引〉办法,江苏省工伤九级保险待遇于2005年1月24日经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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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详细计算。九级工伤的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缴费工资,由社保支付。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合同解除后还有各6个月本市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费赔偿,分别有社保和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通常是按照伤者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计算或者按照伤者统筹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差额应当由用人单位补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轻伤二级是刑事司法鉴定,用于追究侵害人刑事责任,与工伤保险待遇无关。工伤职工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制作工伤保险待遇。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术语和定义1.2.1重伤2.2.2轻伤3.2.3轻微伤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和因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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