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之间婚内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关键看制定的协议内容是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夫妻之间婚内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关键看制定的协议内容是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内容。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事实婚姻,要区别对待: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离婚时按照夫妻关系对共同财产予以认定,适用照顾女方、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对财产进行分割。 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一般只认定为同居关系,可以要求法院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所以我国不再认可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事实婚姻,只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是否订立婚约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订立婚约必须完全出于男女双方自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 (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婚约订立后,任何一方均可作出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即产生婚约解除的效力。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而且是双方自主自愿。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说明在他们之间已不存在结婚的基础条件,因而应当允许,否则即是干涉婚姻自由。 (3)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是,对婚约期间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当然,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应归还受害人。此外,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
民法典不适用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属于特殊的合同。合伙协议体现了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意思自治原则,具有合同的一般属性。但合伙协议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具有部分身份特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676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