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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完之后,用人单位、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中院应该负责执行。 第一,你到执行庭立案没? 第二,如立案,在法律规定到执行期,中院应该执行的。 第三,如超过执行期,中院不予执行,你可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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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公司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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