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
1、担保人的追偿权,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执行。 2、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3、担保人在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会按以下规定执行担保人: 一、判决生效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可以列为强制执行对象,法院会采取查封、冻结、拍卖、划扣等措施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如擅自违反以上限制则涉嫌犯罪,可以判处刑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若担保人只有一套房子,法院是不能进行拍卖的,但可以查封属于一半的房产产权。没有可以执行的财物,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另外的担保人,也要执行。
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一,如果多个担保人是按份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 其二,如果多个担保人是连带担保的,多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原则上平均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一,如果多个担保人是按份担保的,各自承担自己的保证份额; 其二,如果多个担保人是连带担保的,多个人都需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原则上平均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2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