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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离婚后,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户口迁移未落户无法恢复原户口,只能再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出后,迁出地就没有户口了,也就是说户籍不在那里了,政府工作人员也不能恢复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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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在其中一个未向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过户口迁移证的前提下,可以不迁移户口; 2、已经领取的,应凭该户口迁移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其他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如:结婚证等)、户口迁出地的”准迁证“等; 3、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落户,否则当事人的户口会因该迁移证过期,而成为无户口人员,给生活带来不便; 4、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很多政策优惠设有户口限制,如果户口没有迁过来,可能会无法享受政策,《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如果公民依法进行户口迁移之后,原户口就依法注销,户口不再存在。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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