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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知道被起诉的方式是: 如果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就是被起诉了。在法院立案后,会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而被告应当在收到之...
根据原告的起诉书和证据,写一份民事答辩状,就对方提出的事实及证据一一进行解释、反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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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一、信用卡逾期被起诉是如何的各大银行对于信用卡逾期不还并不是统一规定的,一般超过5000元,超2或3个月不还,就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二、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后果1、信用卡滞纳金。所谓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而目前招行、建行、工行、深发展等大部分银行对于滞纳金的标准,均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建行龙卡最低滞纳金为5元人民币,而招行双币信用卡的最低滞纳金为10元人民币或者1美元。2、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就是只要持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所有的透支费用,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当然,不少银行已经让信用卡全额罚息规则开始变得人性化了贷记卡客户在偿还上期透支消费款时,由于计算误差等原因,如果有人民币10元含以内,或者美元账户1美元含以内的零头没有还清,银行均将视同还清,而不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及万分之五的日息。3、诉讼费用。如果用户在透支2个月后还不还款,银行就打电话提醒用户还款。如果还不还款,银行就请律师向用户发出律师函。用户在透支180日后还是拒不还款,银行就将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败诉的一方将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银行起诉要求用户还款的情况一般都是银行胜诉,所以这一部分费用都由用户承担。4、不良信用记录。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贷款办理中银行将慎重对待,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担保,可能会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甚至拒绝贷款。相反,如果信用报告里是良好记录,在今后的信贷业务中,将可能在金额、利率上享受优惠。5、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件在于,恶意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上并经发卡行催收3个月以上。
1、当事人因信用卡逾期被起诉的,属于民事的债务纠纷,建议当事人尽快偿还拖欠的欠款,这样银行就不会对当事人进行起诉。 2、信用卡诈骗行为包括: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①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②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③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④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⑤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⑥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构成该罪的诈骗行为还必须基于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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