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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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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如下: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第一类:特殊消费品。这些消费品若消费过度会危害人类健康、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这类消费品系非生活所必需,生产原料又稀有昂贵,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等。 第三类:不可再生能源产品。这类消费品一旦消费掉便不可再生,如汽油、柴油等。 第四类:高档且又高能耗的消费品。这类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第五类:其他一些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用品等。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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