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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2、上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按照法定的标准来予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公平合理,简单易行,切实减免,改善民生原则。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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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率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特别扣除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率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特别扣除。《办法》共有9章32条,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原则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扣除标准,扣除方式,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儿童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和儿童从3岁到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夫妇每月扣除1000元,夫妇每月扣除500元。《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国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其中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每月扣除400元,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4年)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取得相关证明当年扣除3600元。《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在纳税年度内,纳税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万5千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实际扣除。可扣除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儿童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个人所得税特别追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国内住宅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夫妇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按每月1500元扣除;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按每月800元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单方扣除。《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支持60岁以上父母的支出,祖父母、祖父母的孩子去世,纳税人支持60岁以上祖父母或祖父母的支出。纳税人属于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扣除;属于非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其中每人分摊的扣除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同时明确,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1、对于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对于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明书的年份,按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费用支出,扣除医疗保险清算后的个人负担(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费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纳税人在年度清算时,在80000元的限额内实际扣除。4、住房贷款利率: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国内住房,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率支出,实际发生贷款利率年度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次房贷的利息扣除。本办法称首套房贷是指购房享受首套房贷利率的房贷。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所有住房的住房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个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己的住宅,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己的住宅。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6、对于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配或约定分配,也可以由赡养人指定分配。约定或指定分配的,必须签订书面分配协议,指定分配优先于约定分配。具体的分配方式和金额在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包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同时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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