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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 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⒊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 ⒋...
对于意外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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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公司法》第九十四条【全额出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全额出资的,应当补充出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发起人应当补足发起人的差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间而免责。 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意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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