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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抽逃出资,其他股东能否解除股东咨询的情况,其实对已经足额出资的股东而言,解除抽逃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是一件有很大法律风险的事情,现行...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保护债权人权益: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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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所以,针对J的隐瞒法人死亡,虚假出资、虚造成本的行为,可以向工商局举报,要求其补交出资,并对其进行罚款。而由于其行为给其他股东以及公司造成的损失,B.C可以提起诉讼,要求J进行赔偿。而如果J在规定期限仍不缴纳出资,那么B.C可以直接召开股东会,解除J的股东资格。 C,不属于公司法调整的范围,而是对B.C名誉权的侵害,B.C可以起诉要求J赔偿精神损失费。 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所以,对于B想要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J的同意,如果J即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购买,那么视为J同意转让。 C需要搜集J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证据,以及滥用股东权利,中饱私囊的证据,来保护自己。
到底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情况是有些不同的,要是有限公司,则你不能抽资退股,只能协议转让给他人,对于那个将注册资金转走的股东,他有可能构成抽逃注册资金罪,如果他设立公司的目的就是想骗你们的钱,那就是合同诈骗罪. 当然如果无法定罪的话,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以控制股东利用权利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理由
公司司法解释三,案由,以侵权之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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