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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等,若解除劳动关系,工厂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个月均工资。 1、是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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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工伤的认定应当在你们厂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后,你就可以在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这些都不是厂里能决定的,因此你要问劳动部门才行。另外,你所说的九级工伤是否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结论,如果不是,你的工伤等级还不确定。如果你确是伤残九级,你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你8个月的工资,如果你解除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标准由你们地区政府具体规定)。可以询问当地工伤律师,应该要清楚很多。并且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还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厂里不积极赔偿,可以考虑诉讼途径。
陶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5、交通费、食宿费用。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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