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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被依法判处四年,已经服刑半年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
不,但可以抵消刑期。但《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日。拘留是指在一定内限制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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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予羁押不是意味着不用判刑,不予羁押的情形是: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会影响量刑。经过刑事审判,生效判决确定成立危险驾驶罪的,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取保候审的期间不会折抵拘役的刑期。《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案件处理期限相同。调查阶段最长为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为1个半月,一审(法院)为2个半月,二审(法院)为2个半月。返还补充调查后,调查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补充调查限于两次。改变管辖权的案件,重新计算案件处理(羁押)期限,重新计算新(遗漏)罪案件处理(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逮捕嫌疑人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后不能终止的,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特殊原因不适合长期交付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下列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1)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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