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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免税,并是每种农产品销售都免税。具体免税项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
根据情况免税,并不是每款农产品销售都免税。具体免税项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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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除了增值税优惠,是否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还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加工厂提供的普通发票不能抵扣但是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放开了,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呀!再一个,现在的税率调整了,原10%的税率调整为9%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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