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
不合法,只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把情况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反映,由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 从法律上来说,户口簿应由户主保管,但是该保管行为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其他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因此,户主不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经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可用此户口簿办理分户手续。
不算违法。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公安部有专门的的批复: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户主不给户口本不合法。居民若需要使用户口本办理业务,是建议跟户主进行协商领取到户口本再办理相关的业务的,若户主因为担心户口本弄丢或者担心被乱办理业务,公民可以提出让户主带上户口簿原件陪同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5人已浏览
460人已浏览
527人已浏览
7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