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立即被发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的条件: 1、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2、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3、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4、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7、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拘留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检察院刑事拘留条件,《刑事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项、第5项所规定的情形,都是属于紧急情形,只有在这种紧急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才有权决定拘留对于第61条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人民检察院没有权力决定拘留。法律这样规定,是和拘留的性质以及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案件的特点相适应的。拘留是针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874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