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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梅州市低保申请条件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
低保申请条件: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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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有本市常住户口,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的;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人,但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 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出具民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或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证明。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5、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期满后未能再就业,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6、持有本县非农业户口,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政府定期抚恤补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优抚孤老及其他优抚对象; 7、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8、家庭成员中不包括不应赡养、扶养或抚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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