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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地点规定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中:(1)县、市、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行政区域内办理双方或者一方永久居民的婚姻登记。省人民政府可...
离婚应该在什么地方办理 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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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包括结婚和离婚)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要在广州市增城区办理离婚证,应该去广州市增城区的民政部门或者夫或妻住所地所属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我国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等级的具体机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现住所地不一致的,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即可。来举个例子吧,如果男方常住户口在河北,女方常住户口在北京,双方在北京办理的结婚登记,现在双方准备离婚,可以到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河北办理离婚登记;但是为了档案查阅的方便及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建议您最好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北京)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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