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委托书,代收款没有法律效力。债权债务的履行,应向债权人履行,如果债权人委托他人代收款的,应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需有,...
借款收据的法律效力 1、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发票和收款收据都是在收付款项时开具的凭证,两者除了在填写事项上有最直接的区别外,还有在种类、作用和管理等各方面的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发票在性质上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它既是合法的的会计(记账)凭证,也是合法的税务凭证。发票的这个双重性导致了一个现象就是财政部门可以管理作为会计凭证的发票,税务部门也可以管理作为税务凭证的发票。 而收款收据一般涉及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款项收付,所以收款收据不作为税务凭证,即不能直接作为抵扣税款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
1、如题所述,是有法律效力的,前提是,收据必须由财务开出且所涉经济内容不存在违法事项;2、一般,单位的财务收到款项应予开出收据,且收据必须加盖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才有效,以证明单位收到款项;3、但是,如果非财务收到款项(或物件),那么,所开出的收据则非财务经办,此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则未必能起到法律效力,应根据具体情形加以分析判断;4、以上,请予核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贷款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归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从上面可以看出,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的一些问题的规定》实施后,高利贷的标准是否超过年利率的24%为基准,是否超过36%为基准,即年利率不超过36%不是高利贷。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24,741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