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
抚养费可以增减,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如果孩子生病上学,实际需已经超过原金额,对方有能力支付的,可以要求对方增加。由于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的内容,由此可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子女因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这些都可以作为变更抚养费诉讼的法定事由。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110ask.com网站发布咨询。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责任编辑:小云)
(1)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是未成年父母支付给有抚养权一方未成年的费用,抚养费可以进行增加,但是增长的理由必须是未成年的实际需要进行,否则法律不支持,抚养费支付方式可以越支付,可以极度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需要支付孩子满十八周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