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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医疗费1万,伤残赔偿金11万,财产损失1000元,也就是只要受害人不是全责,在上述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全额赔偿(但要起诉才会有...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是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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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主要包括受害人受伤治疗期间所需费用、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合理费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标准分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和不负责任两种情况:一是负有责任的话,交强险的医疗费用的限额为一万元;二是不负责任的话,交强险的医疗费用的限额则降为一千元。这是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事故情况赔付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最高限额。
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也就是说只能在以上限额内赔偿你对方的医疗费和修理费。顺便提一下,对方如果也是机动车并且保险起期是在2006年7月以后(也就是说对方也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即使事故是你全责,对方也要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你的医疗费和修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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