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涉外婚姻离婚诉讼 涉外离婚诉讼是解除涉外婚姻关系而引发的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这里的涉...
涉外婚姻可以协商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协议的,可以携带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未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涉外婚姻分为很多不认同的情形,具体管辖权不同中国人跟外国人在中国结婚,中国人想起诉离婚,可以在中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以后,移民加入了外国国籍,这种时候在国内起诉离婚有难度,通常需要提供国籍国法院不予受理的证明
1.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地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2.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方式。 (1)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代理人曾经代理一起德国离婚案件,国外一方名字比如叫MARKRO(化名),法院书记员误打成MARRKO,代理人当时没有加以注意,致使后来再收回双方判决书修改,十分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8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