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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单位,不单独计算。《公司法》规定,自然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单位,不单独算。《公司法》规定: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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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非一地管辖的话。分公司需要在当地购票。是可以开票的。另外收款,可以代总公司收。你这种情况,直接总公司开票就成。因为是总公司的实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具体区别是:(1)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名称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仅为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间接控制,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且分机构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由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不同的责任方式承担债务。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自行决定。如果在同一地区(同一主管税务分局或所),可以实行报销制度,放在公司总部,由总部统一纳税。如果跨地区,独立核算不是主要的,分支机构的税收由分支机构在该地区当地缴纳。跨区域经营的情况很多,税收处理也不同。如果分公司采用非独立核算,总公司会开具发票,章子也是总公司的。所有的交流都与总公司有关。分公司只以总公司的名义招聘客户,尤其是有资质的项目(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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