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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如下,劳动者可以通用人单位达成协议来确定: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正常的话,单位根据你的请况,如果身体允许的话,应安排适合的工作给你,如果不行的话统一一次性补偿是合法的,补偿也是有标准的,你可以写。 工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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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工伤中的一次性补助金应该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根据员工是否有伤残等级来确定的。如果工伤中有伤残等级,那么就可获得此三项赔偿金。如果无伤残等级,则无伤残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按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总额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地人口平均寿命-您的年纪)×0.3×2008年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厦门的男职工为例(75.12-年纪)×0.3×2008年厦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695 3、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金由当地工伤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上工伤保险,则有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不承担,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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