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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共同财产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
要偿还,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一般是平等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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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债,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在结婚后并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为结婚所欠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非为共同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除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出的几项有关个人债务的认定外,我们还应结合本法第十八条的个人特有财产作一下分析。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理,对于配偶一方婚前的债务,他方无清偿义务。(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那么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3)审判实践中一般将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认定为个人债务
1.请问丈夫婚前的欠款,婚后我们共同偿还的,我有权要求拿回我帮他承担的部分吗? 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们没有离婚,这是你们的共同债务, 2.婚后丈夫陆续借款用于做生意(不止一次和人合伙做生意),期间因经营不善,致使负债,每次他做生意我均反对,他不经我同意,执意要做。请问他用于做生意所借的款以及因此带来的债务,我有义务和他共同承担吗? 这也是你们的共同债务,离婚时你也推不了,回为他是用来做生意的,他到是这么说:“我是为这个家考虑,生意不好,是我的运气不好”是啊,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么不负责任呢,我姐夫也是,跑业务欠下20多万的债务,出家无家,儿子15岁了一点都没有负担,也没分文给我姐,凭什么要共同承担他欠下的债务,法律真是不公平。现在外面居然有外遇,但是我们找不到证据,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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