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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一)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适用于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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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申请取保候审。本人、家属、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2、决定的作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取保候审的,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如果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那么,刑事案件取保候审流程是怎样的呢?具体流程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检察院可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如果第三次审查起诉还没通过的话,则不再退回补充侦查,会下达一个不予起诉通知书,一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予起诉,这叫相对不诉,不代表你无罪,只代表案子没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查清,如今后继续查清了,还能再次起诉;二是没有犯罪行为或该行为不涉嫌犯罪,不予起诉,这个叫做绝对不诉,以后也不会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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