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立案标准: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玩忽职守不够立案标准的,给予撤职或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可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未按规定报告处理的;(三)对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特殊照顾、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特殊资金和物品的管理疏忽,导致资金和物品被贪污、挪用、毁损、灭失;(四)其他玩忽职守、耽误工作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五条,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275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5,7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