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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
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不来处理,另一方可以报警处理。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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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事故发生后,抢救伤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应及时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出(或复印加盖公章)肇事驾驶员信息,车主信息、车辆保险信息等,便于日后对簿公堂主张赔偿。构成伤残的(一般治疗终结就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肇事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伤者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1、为何在事故第三天就已出具“事故认定书”,但仍要扣留我部车,如果是派出所为了办案需要,为何派出所没有再出具任何扣车证明?这种做法是否属于某人的滥用职权?:建议由当地律师介入来解决此案,如交通事故已经解决,则应该放车,如提供担保,也应该放车。 2、我可否提出赔偿要求,因为交警队在可放车的情况下不予以放车,仍继续扣压,在继续扣压的日子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如有证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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