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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离婚问题首先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你提到女方为残疾人,但不知是什么程度...
主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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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原因?双方态度?请问现在孩子多大了?一般二周岁以下的孩子是直接判给女方的,二周岁到十周岁的孩子需要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等条件,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2岁以下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男方同住。(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的,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女性有遗弃、虐待子女的行为,男性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女方同住。2、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容易与男方同住。(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没有其他子女,女性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6)女性有不良习惯和其他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十岁以上的孩子,自己选择和父亲一起生活。
一,是需要出现女方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情况。 二、具体的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或者添加扣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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