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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被几个人的共同行为造成的损害,可能涉及共同侵权问题,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可与加害人协商,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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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过错的问题,对方主张您的孩子碰到了受害人,那么对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您的孩子有过错,如果不能举证,那么就不能认定;其次是责任比例的问题,小孩子一起玩耍,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故,也不能让您这边承担全部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再次是赔偿项目和标准的问题,一般包括医药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不同项目的计算标准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综上,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且事故责任无法确定,双方在难以调解的情况下建议不理睬对方,让对方去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多少你们承担多少即可。
至少能要一个。因为对方已经有了自己的一个孩子。还与两女孩的年龄、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有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男方三种情形下不能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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