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这里说明的股东大会议事方式是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对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示赞成或不赞成,最后以大部分票形成肯定或否定的决议,这是一种共同行为。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有普遍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上,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作为特别决议,即特别决议。
股东知情权行使可以通过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方式行使。具体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后,依法行使知情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但是如果你不是股东,但你是董事长,你可以召集股东会。不过,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一人公司,没有其他股东,且你有充分证据能证明股东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严重损失,可以代表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r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5人已浏览
690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