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经营权不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2、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作品、商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 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特许经营权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从以上这些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特许经营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特许经营是一种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就是说,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关系是依赖于双方合同而存在和维系的; 2、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存在有形资产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由各自独立承担对外的法律责任; 3、特许人对双方合同涉及的授权事项拥有所有权及(或)专用权,而受许人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或利用权)及基于该使用权的收益权; 4、特许经营中的授权是指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无形资产使用权(或利用),而非有形资产或其使用权; 5、受许人有根据双方合同向特许人交纳费用的义务; 6、受许人应维护特许人在合同中所要求的统一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3人已浏览
780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0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