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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则属于违反委托人的指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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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用负担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委托物的保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3、委托物的处分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4、按约定价格买卖的义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委托人行使行纪合同指示权,有权要求行纪人按照指示进行贸易活动。行纪人应当按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买入,价格存在差额的,须经委托人同意或者行纪人自行补偿其差额。
1、适用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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