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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
异地购房公积金需要贷款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工作人员可以审核材料,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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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流程具体如下: 1、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相关材料。 2、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首先,借款申请人持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接着,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然后,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3、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然后审核担保。 4、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5、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6、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程序一、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夫妻双方(若有共同还贷人,还需提供参与还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复印件3份;借款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3份;夫妇双方(参与还贷人)的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占房价4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证明交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份;二、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含其配偶),须由单位提供单位公积金账号及本人(含其配偶)公积金月缴额(单位在《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申请呈报表上填写并盖章。);三、确定拟贷款额度,由贷款银行、城市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进行审批;四、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办理有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成都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资料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二)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五)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异地购房贷款流程如下:(一)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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