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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第二日起计算。第一百八十条被...
应当从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15天,周末的时间计算在内。如果最后一天是,可以顺延一天。比如上诉期最后一天为节假日,顺延到工作日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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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期的计算主要涉及起算时间和结束时间两个问题。关于起算时间,都是“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法律文书的当天不计算在内,收到法律文书的次日为第一天。关于结束时间,如果上诉期满当日恰好是国家法定节假日,上诉期满的日子将顺延到收假后的当天。此处所说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周末和国庆节、等全国性的节日。比如上诉期满当日恰逢10月7日,将顺延至10月8日,10月8日下午下班前才是上诉期满之时。如果上诉期满之日不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期满当日下午下班前就是上诉期满之时。在此需要提醒大家,上诉期有多种情况,不都是15天: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天、刑事裁定书的上诉期为5天、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天,民事裁定书的上诉期为10天,需要根据分类文书类别具体确定,切勿超过上诉期。
1、15天上诉期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开始算。 2、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的次日起计算。 3、如果保险公司永远不去拿,法院也会以其他方式送达,比如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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