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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二者体现的权力不同,一是国家审判权;一是国家执行权。 2.二者任务与作用不同。民事审判是法院解决当事人各方之间利益争端的活动。民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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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一、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体现的权力不同,一是国家审判权;一是国家执行权。 2、二者任务与作用不同。民事审判是法院解决当事人各方之间利益争端的活动。民事执行的任务和作用在于使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付诸实现。 3、二者在是否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方面不同。民事审判程序是诉讼解决纠纷的必经程序,而执行程序则不是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4、二者在程序构成上不同。审判程序由多种程序构成,其中既有适用于审理民事争议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也有适用于审理非讼案件的各种特别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由一般规定、执行的开始、执行措施等组成的单一程序。 二、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 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执行的根据。执行的根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其二是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 2.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3.未过执行时效。执行时效主要是针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情形,即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执行原则 (1)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2)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与依法照顾被申请人的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1、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由何种机构作出的,凡应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加以实现的,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程序的目的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内容。 3、执行手段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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