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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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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情发生在校内,学校负有一定责任,因为明知道发生打闹事件会有一定风险而不加以及时劝阻和制止,至少是监管不力。同时,受害人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和营养费及相关康复费用。如果事件发生在校外,就是一起民事、甚至刑事案件了,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于是非故意伤害,可以以意外伤害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作出裁决。得到赔偿。
这种情况下学校的责任不大,需要肇事司机承担侵权责任。孩子伤的严重吗?恢复得怎么样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具体学校承担多少,视具体情况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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