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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
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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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首先你要带户口本(没有的先补办户口本),120人民币,在带一个学生证,或驾照之类有照片的东西,如果没有先到所在主处公安局开一个证明。以上东西准备好后,可以直奔行政中心了。1:先去挂失身份证,同时交出50元挂失费。(身份证挂服务台)2:排队照相,如有需要临时身份证到黑白相室拿10元领取四张照片。(照相室)3:排队交照相钱(20元)。(身份证办理服务台)4:拿挂失收据和户口本,去办理新的身份证(20元),如需邮寄到手中,交10元邮费。如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此柜台申请。(身份证补办服务台)5: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申请表加户口加一个带有照片的证明外加10元人民币。(临时身份证办理服务台)。
第五条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规定,身份证是用来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的。但它只能证明你本人的身份,在需要身份证的场所,应当查验证件,他人出示你的身份证,并不能证明你参与了那里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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