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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养罪并不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只是一种非法收养的情况,具体的来说还是一种非法的行为,并没有经过相应的程序所认定的,所以不负刑事责任。...
要负刑事责任的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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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以及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都没有规定非法抱养孩子和贩卖人口同罪。两者的罪名不同,刑罚也不同。 按照《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精神,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精神,对不符合收养规定私自收养弃婴或儿童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其将弃婴或儿童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以解决弃婴或儿童户口问题。
1、私自抱养孩子是犯法的,有可能被认定为拐卖儿童的罪名。严格禁止买卖儿童或者假借收养的名义去买卖儿童,如果夫妻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公安部门需要没收他们没收非法所得的钱财,并处以罚款的惩罚。如果他们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话,需要依照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2、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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