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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结婚假期是十天。根据北京市政府最新颁布的《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
北京地方的规定:根据2017年3月24日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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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政府最新颁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应当增加七天假期。也就是说,北京的婚假天数是10天,但是晚婚假被取消了。
劳动法婚假规定北京的调整前后对比: 调整前:国家规定3天,晚婚假7天,总和10天; 调整后:国家规定3天,地方增加7天,总和10天。 所以没有区别,还是一共10天。
北京产假目前为128天,陪产假为15天。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该《条例》分总则、人口规划与管理、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附则7章38条,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三十六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在给予农村福利时予以适当限制;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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