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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是给包工头干活的,如果包工头成立了公司,则你这就是属于劳动关系,你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申请工伤鉴定 二、如果包...
你的雇工,接受其它的劳动,你没有责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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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个人雇佣关系中的人身伤害,用人者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建议您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老板请求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赔偿的费用一般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等。对于您的情况,起诉是更为有效的办法,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医疗发票收据、以及病历资料,您可以来电咨询,以便我为您详细指导一下追索赔偿以及起诉的程序事宜,我也可以为您预估一下赔偿的数额。
一般来说,你这种情况属于你与私人老板之间的雇佣关系,是不构成工伤的,应当按人身损害由你的老板赔偿。人身损害是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如果你按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你老板,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如果你的老板是挂靠在某个单位下,承包的工地的活,或者你老板是从某个公司那里承包的工地的活,你可以主张按工伤程序处理。(以上两个条件,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参考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其中的第(四)、(五)应该符合你的情况,建议尽快收集证据。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按雇佣关系到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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