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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弃车逃跑的处罚:1、发生交通事故后逃跑,不构成犯罪的,处200人-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15天以下拘留;2、发生交通事故后...
是否对肇事司机采取刑事拘留,取决于两个条件:1、造成事故的后果是否严重,即给被害方造成的伤情如何?是重伤还是轻伤?2、事故责任,是主要责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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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标准:首先,交通事故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调查,其次,交通事故逃逸没有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无伤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天内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到现场,事实清楚,机动车可以移动,记录事故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绝撤离现场的,应当强制撤离。 对于前款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可以申请简易程序,并当场出具事故鉴定书。当事人共同要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调解损害赔偿纠纷。 公安机关交通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检查和检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调查现场的工作规范进行。现场调查完成后,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交通肇事后致人重伤逃逸的,目前强制险最高的赔偿限额为十二万元。 如果受害人因医疗或者抢救费用超过该限额,而肇事者无力赔偿或者还没有找到肇事者的,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在找到肇事者后,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肇事者追偿。 法律链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二)刑事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 (1)至 (5)项规定的情形之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肇事逃逸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属于杀人罪。在情节不严重的情况下,也就是没有发生人员伤害逃逸,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导致受害人因为抢救不及时死亡,就是杀人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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